您的位置: 首頁 > 新聞信息 > 行業新聞 > 山西著手“十二五”減排 實施重污染企業退城行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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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建立大氣污染區域聯防聯控運行機制,到2015年,山西全省所有市、縣建成區環境空氣質量要穩定達到或好于國家二級標準,全面完成“十二五”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減排任務。
為此,山西省重點在11個重點城市市轄區以及陽曲縣、清徐縣、古交市、婁煩縣等28個縣、市建立部門聯動、各市聯防、上下聯控的大氣污染防控體系。防控的重點包括火電、鋼鐵、有色金屬、水泥、化工、焦化、電石、鐵合金、金屬鎂、采選等企業以及污染源。防控的主要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煙塵、粉塵等。
該省要通過實施重污染企業“退城行動”,逐步把重污染企業從城市、村鎮等人口集中居住地區搬遷出去。當地政府要求太原市加快西山地區環境綜合整治和市區內化工、水泥等重污染企業搬遷步伐。
在11個重點城市市轄區內禁止新建、擴建鋼鐵、有色金屬、焦化、水泥等重污染企業和項目。到2015年,所有市、縣建成區均建有集中供熱工程,11個重點城市建成區集中供熱普及率要達到90%以上,其他縣、市要達到70%以上。
山西省對查出的環境違法行為和超標排污企業將依法從重處罰,實行“停產、停貸、停運”和“企業限批”,逾期仍未整改達標的,予以停產治理或關停。